專文推薦:冰山的一角

台灣人權促進會前任會長,前總統府國策顧問

黃文雄

這是一本為關心司法改革的台灣公民而寫的書,也是每一位公民(不管是否特別關心司法改革)都應一讀的書。

根據歷年的民調1有六成左右的台灣人對我國的司法體系是否能保障公平不具信心;而政府內部對該體系積弊沈痾的體認,也導致數年來兩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召開。然而,「六成左右」雖則是一個無比嚴重的警訊,仍然只是一個數字;兩次全國司改會議所試圖解決的「積弊沈痾」,既使在最好的媒體報導和最深入的社論評析裡,其抽象層次也仍然很高。我們需要的是一本詳細描寫分析具體個案的書,讓一般公民能夠在抽象的階梯上往下走,透過有血有肉的個案的追蹤,而終於同時在肺腑和大腦的層次上,重新體認我國司法問題的嚴重性和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本書正是這樣的一本書,而且是第一本這樣的紀錄。個人在國內外從事人權工作多年,曾經介入本書所記錄的部分個案,而且因為挑戰國內一項法律而不無法庭經驗,但是在閱讀本書的七個個案時,仍然不免怵目驚心,毛髮直豎。如果台灣公民透過納稅支持司法體系,等於是透過集體的方式來保護彼此的司法人權和履行與之相應的對彼此的人責(human duties)那麼,正如陳總統去年十二月所說,納稅只是履行了一半人責,另外一半是司法品質的監督2。這本書正可以幫助納稅人看清他(她)們納的稅所換來的究竟是什麼樣的司法品質,而有助於那另一半人責的履行。

如果把台灣的司法問題比喻為一座冰山,本書所記錄的五個重案,不過是那座冰山露出水面的尖角的一部份而已。雖然如此,在這些活生生的個案描述和解析裡,水面下冰山的大小輪廓,還是隱約可見。試就其大小開始思考。

本書紀錄了四個死刑案:盧正案、張方田案、徐自強案以及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案(本來也包括了張志輝案、邱武冠案和周峋山案,因各該案尚未走完整個司法程序或者為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而不得不暫時割愛。留待本書如果有幸再版時再列入)也包括了一個非死刑案:蘇炳坤案。閱讀了這些案件後,讀者將很難不去問自己下列的問題:

第一,如果連「人命關天」、「人死不能復生」的死刑案件都是書中所描述的處理方式,那麼非死刑案件所得的將是何種草率的待遇?

第二,上一問題在非死刑案的蘇炳坤案裏有部分的解答。然而蘇炳坤案裡有其特殊處(不肯認命而逃亡,又有許多「貴人」相助),其他程度不同的各種「輕、重案」裏,究竟有多少比例是以當事人認命為結局?或者因為後果相對較輕也沒有「貴人」相助而認命?

第三,一個案件在偵辦過程中,從非死刑案變成死刑案有多大的偶然性和任意性?張方田由被邀「協助辦案」而被刑求成招。可惜張志輝案最後沒有列入本書,否則他由「陳進興可能會來聯絡」被辦成「參與綁架白曉燕」,其過程背景在原來描述中讀來更加處處令人毛骨悚然。

第四,既然本書五案裏有四案是死刑案,有一個問題也不得不問。美國從一九七六到一九九九年有六四二人被處決,同一時期卻有八十七人因為新證據的發現而在處決前僥倖獲得平反。兩者之的比例是七比一(導致經濟學人雜誌評論說:如果每出七架飛機就摔一架,早該停飛了)3。所以問題是:美國的正當法律程序比我們嚴謹多少?在這種事實下,我國發生死刑冤案的機率你猜有多高?!

從死刑案開始,由重而輕「等而下之」的去想,我們納的稅所維持的究竟是什麼樣的司法品質?這是一個所有納稅人都應思考的人責。

司法問題之冰山的大小或嚴重度之外,從本書的個案描述和解析裏,我國「司法冰山」的輪廓或內涵也呼之欲出。從進入警察派出所的前後,從約談、逮捕、拘禁、偵訊、起訴,中經各審間洗衣機式的「上沖下洗」(本書第 頁),到最後下游的非常上訴與法務部長的決策,每個環節上都存在著人和體制的積弊沈痾。而許多問題正因為是重複出現、長年難決的老問題,而更加令人憂心膽戰,例如:

為什麼「無罪推定」這個六十幾個國家將之入憲,更多國家將之列為刑事訴訟法首條的首要原則,在我國始終無法確立貫徹?

為什麼用各種包括刑求的非法手段以取得自白的「攻破心防」,仍然是習慣性的辦案方式?而且並沒因為屢次「一案雙破」而改善多少?

為什麼每次出錯,司法體系中都有人信誓旦旦的說從此要講求科學辦案;但是時至今日(根據李昌鈺博士的觀察)警察機關「連證物室都沒有,平常證物都是隨便擺,…連收到土製炸彈都一樣。」。而我國的刑事鑑識也迄今未獲得國際認證?4

為什麼台灣檢察官的上訴率這麼高而近乎「自動」,既使原判沒有真正法律適用的問題或新證據的出現?而相形之下,碰到往往攸關生死的非常上訴,司法程序下游的最高層卻又如此「審慎」?

因為本書以個案而非問題為主,對這些和某他問題本書並沒有提供解答。但是這些老問題在個案的具體情境中浮現,仍有一種非個案的抽象敘述所不具有的震撼力。這正是本書的個案描述和解析最有價值的地方。我國的司法品質牽涉著最基本因而也最不可忽視的道德問題。如前文提過的,除非一般納稅人同時在腑肺和大腦的層次提昇「道德想像力」,感覺並同時認識到我國司法問題的嚴重,並且因此而進一履行納稅之外那監督司法品質的另一半人責,台灣的司法改革將很難成功。

不但如此,這本書還可以說是多重「幸運」的產物。蘇炳坤經過十五年的煎熬後獲得總統特赦;徐自強、張方田、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人也都至少還呼吸著。即使已被處決的盧正也是某種意義的「幸運者」:單單是立法院剛剛廢除的〈懲治盜匪條例〉五十八年來就製造了多少無人聞問、我們至今不知其名的犧牲者?而本書這五個個案能夠留下官書以外的紀錄,獲得探討,還牽涉了另一種「幸運」:救助關心他們的司改、人權和社運團體及個人,沒有因為資源人力有限、事情困難或過程冗長而難以為繼。這五個個案可以說是幸運的被搶救出來的。

如此搶救出來的一本書,難不值得關心台灣社會發展和文化品質的公民撥冗一讀?

  1. 以方法比較嚴謹的「天下雜誌」國情調查為例,2001年有54%的受訪民眾認為目前司法體制不能保障社會公平,2000年也是有60%以上的民眾這樣認為。

  2. 2001年十二月七日的人權講話,見總統府網站

  3. 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2000年六月十日號

  4. 中國時報2001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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