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懂法律的人都聽過「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線」、「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這類的話。正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線,道德可以日積月累,可以更迭變易,但法律必須有如日月掛天那般地清楚明確。人民冀望和需要的法條,不是多如牛毛卻艱澀難懂而且可各自表述;而是淺白易懂,能放諸四海皆準。這樣的憧憬,目前仍遙不可及,一旦有人對簿公堂,期待司法替其伸張正義,一場官司下來,不論輸贏,都恍如劫後餘生,而且正義還未必獲得伸張。其中牽涉有執法人員素質、法學教育、司法制度等等盤根錯結的問題。近十年來召開過二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熱熱鬧鬧地舉行,洋洋灑灑地做成厚厚結論,然而事過境遷,風清雲淡,司法依然如故,問題仍舊存在。人民仍然在這沈痾已深的司法制度裡載沈載浮,幸運的,能爬上岸;不幸的,慘遭滅頂。乍看之下,似乎理所當然,但本會要探究的是,無罪,真是無辜,還是僅僅因蒐證不足或不力?無罪,果真證據明確,罪有應得,還是受到不正當待遇?